关于开展“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 推荐申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

推荐申报活动的通知

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以实际行动投身“十大创新”行动,引领广大妇女争做创新驱动发展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学校根据省妇联、省科技厅、省科协的通知拟在全校开展“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推荐申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科技工作者,示范引领全省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在我校连续工作2 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为山东省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成果转化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女性科技工作者。具体标准条件如下: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长期奋战在科研工作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立足科技服务职能,坚持科技服务民生,特别是投身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程序和方式

(一)推荐数量

全省推荐申报“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150 名。我校组织推荐 1 名。

(二)申报方式

请按照附件1 有关要求提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于7月11日前报送校工会,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指定邮箱。 

(三)评审和发布

1.组织初审。校工会会同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根据推荐条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研究确定“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人选并按照要求进行上报。

2.省级评审。省妇联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协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齐鲁巾帼十大科技创新之星”候选人开展“背靠背”评审。

3.提名公示。依据评审情况,研究提出“齐鲁巾帼十大科技创新之星”初步人选名单,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齐鲁巾帼十大科技创新之星”“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名单。

五、支持奖励措施

(一)“齐鲁巾帼十大科技创新之星”同时授予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参加省内各类科技计划、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参与省青年科技奖、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中国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等推荐提名。

(三)优先吸纳为山东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会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吸纳为相关省级学会会员、推荐省级学会任职。

(四)优先纳入省级科技人才培训计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推荐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证推荐质量。要坚持择优推荐,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思想品质、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荐材料填报不真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人才培育。各分工会要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校学科平台建设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科技工作者;要注重女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形成上下联动、梯次培育的工作局面。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2786621 18653347426

材料报送邮箱:yangwen@sdut.edu.cn

材料报送地址:鸿远楼201-2

 

附件:1.“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推荐申报材料清单.docx

2.“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推荐申报表.doc

3.“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校工会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