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

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深化“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建设,提升家庭教育志愿服务能力,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妇联决定开展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专家、志愿者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对象

各市、各县(市、区)心理、家庭教育教研员,从事妇女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社区工作者;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突出的校长、园长或骨干教师;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公益,热爱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或儿童青少年健康保健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家庭教育专家及心理健康专家工作职责

1.开展巡回宣讲。服从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办公室安排,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

2.参与节目录制。参加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依托山东教育电视台开办的家庭教育类栏目或心理健康类节目的录制。

3.开展线上咨询。在“养教有方”APP平台开通专家个人账号进行线上答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通过平台宣传科学家教理念,撰写科普文章,以互动、直播等形式开展公益活动。

4.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研究,申报相关课题、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繁荣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

四、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宣讲短视频一个(10分钟以内,格式为mp4)。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专家6

(三)省级推荐。

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妇联、各市家庭教育工作者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汇总各高校、各市申报材料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优秀专家、志愿者进入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入选专家将获颁相应聘书,聘期为两年。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1114日上午1200前,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的电子版扫描材料和推荐专家的短视频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晓婧    联系电话:2786621

  箱:sdyxj@sdut.edu.cn

 

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docx

 

校工会 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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