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属地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做好与属地政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严格执行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挡案。
三、实施我校育龄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管理。掌握育龄人员的婚姻变更、孕情(计划内怀孕后施行引产手术者)、人口出生、出生缺陷和死亡等情况。每月上报属地办事处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
四、对合法提出生育申请的教职工,积极协助做好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登记,二孩《生育证》办理等工作。
五、每月对持证未育人员进行孕情随访,做好产后、计划生育术后随访工作。为育龄人员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做好避孕药具的统计、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六、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健康体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学生的生理卫生和身心健康教育。
七、对调动的职工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档案的交接工作,对调出人员,收到计划生育关系回执后,及时办理计划生育解除关系。据实为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按照规定落实职工结婚、生育福利制度和晚婚、晚育、护理和计划生育手术等假期的有关待遇。
八、积极协助教职工依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停手续;职工退休时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证明,由人事处办理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手续。
九、坚持做好计划生育培训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我校育龄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
十、做好对各基层单位《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