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校院(单位、部门)二级管理、基层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和 “一票否决”制度。每年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
四、根据需要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有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