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职工福利发放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120


2018年教职工福利发放工作结束


12月11日上午,随着最后一批大米、面粉、杂粮福利品发放完成,2018年福利品发放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2018年全年,校工会累计为在职教职工发放各类福利品12个品种,发放数量约32000件。根据今年1200元标准,校工会结合传统节日特色和教职工需求,分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四个节假日进行了发放。其中,200元以蛋糕券形式发放,其余1000元用于采取实物形式发放。

2018年福利发放数量多、金额大,为确保质量让广大教职工满意,校工会结合学校“大学习、大改进、大调研”活动,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就发放形式、程序等作了较大改进。

落实政策规定,严格发放标准。校工会认真学习研究了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广泛征求意见,创新发放形式。通过深入兄弟高校调研、举行座谈会、市场考察等形式,校工会在福利发放上作了创新:在发放形式上,除蛋糕券外,其他商品均采用实物发放;发放范围上,增加了水果、冻鱼等日用品;商品选择上,坚持品牌为主的理念,适当兼顾当地知名品牌;发放时机上,针对季节情况采购相关产品。还针对教职工中双职工家庭较多,个人喜好不尽相同等情况,推出“点餐”和“套餐”相结合形式,避免了因为品种单一数量太多造成的不合理现象。

严格依章办事,规范采购流程。在采购过程中,校工会及时与学校采购招标中心沟通、协商,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首先进行市场考察,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制定采购方案,报学校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在方案中对招标采购形式,评委人员组成、评审办法规定、评分细则等作了明确。同时在此基础上,着力提高采购效益,2018年度节资率达到了10.3%,仅大米一项就节省资金近15万元。



报道:谭旭明  徐志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