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爱心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浏览次数:344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依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和2016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工作

(一)救助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事业编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教职工孤寡遗属: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生活难以维继的;

2.因重大疾病的救治,年度内个人承担医疗费10000元以上,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3.因意外灾害、伤害等因素,造成家庭人身财产巨大损失的。

(二)救助程序:

1.申请:本人201616日向各分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困难救助补助申请表》(从校工会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附申请依据的原始材料和材料复印件(原始材料在审核结束后退回)。申报单据时间为201511日~1231日。

2.审查:各分工会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查),经审查属实后,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推荐意见,于201611217时前报校工会权益福利部(鸿远楼东201-1室)。

3.审核:校工会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单位和部门对审核内容要签字盖章,并附原始材料复印件。

4.审批:学校召集有关会议研究救助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5.公示:为接受教职工监督,决定对2015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方案进行公示。

6.发放:2016年春节前完成爱心基金发放工作。

二、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因重大疾病救治、意外灾害、伤害等因素,造成家庭人身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但未达到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条件的学校在编教职工,将根据困难情况从教职工福利费中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三、春节送温暖活动

春节前夕,校工会在开展教职工爱心基金救助、困难补助的同时,将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走访慰问教职工工作暂行规定》,集中开展以走访慰问困难、重病教职工、烈属和社会优抚对象为主要内容的春节送温暖活动。各分工会也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春节送温暖活动是学校和工会组织的传统,是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关心、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分工会要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了解教职工的生活状况,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体现各级党组织和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和帮助。

(二)请各分工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教职工,并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调查摸底和爱心基金救助、困难补助申请材料的审查、申报工作,确保节日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凡未经核实、审查,弄虚作假的申请或推荐材料一律不进行研究。

联系电话:2780963 

联系人:巩绪发



校工会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