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淄博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18

各分工会:
    为深入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市妇联制定了《2015年淄博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妇发【2015】9号),根据通知要求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各分工会结合实际组织推荐。
    一、推荐条件: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热心公益,孝老爱亲,敬业爱岗,夫妻和睦,邻里融洽,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推荐时间:截止4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三、报送要求。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电子版即可,jpg格式,100kb以内)。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四、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评选小组进行推选上报淄博市妇联,参加淄博市寻找“最美家庭”评选。
    五、联系人:孙秀琴   联系电话:2781970(81970)
    电子邮箱:
hbsxq@sdut.edu.cn

    附件附件:“淄博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