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蛋糕券发放及使用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8年度蛋糕券发放及使用办法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保证2018年度蛋糕券发放准确无误,现将有关蛋糕券发放及使用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蛋糕券只能在招标确定的店面使用,按照券面的面值消费,可购买店铺内任何商品,可一次性消费,也可以根据供应商情况自行协商挂账购买(供应商具体店名、位置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蛋糕券发放后即可使用,使用时须在供应商提供的登记表上签字。
二、学校对全年度的蛋糕券一次性发放至各分工会,发放时按照各分工会现有统计的在编教职工数量进行发放;各分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必要的形式随机进行发放。
三、校内交流调动的,如原分工会未发放蛋糕券,蛋糕券由原所在工会交至现所属工会;调离学校的,如蛋糕券未发放,分工会应将蛋糕券交回校工会;在发放蛋糕券后新增加的人员由各分工会凭人力资源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到校工会领取。
四、蛋糕券正券用于个人保留,副券留存于供应商处。个人须妥善保管蛋糕券,在有效期内使用,丢失不补;损坏、涂改均无效。
领取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鸿远楼201-2房间;
领取时间:2018年5月9日—11日;
联系人:徐志球,电话:2780963。
校工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