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595

各分工会:

定于2015124日~1211日,办理本年度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事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凡属我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其子女属计划内生育并在正式幼儿园(所)入托者。

2.学校不受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家庭幼儿园(所)名义为其开具的收据。凡请保姆照顾孩子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报销标准:根据淄博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每月300元。

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丧偶及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按标准报。

三、说明:

1.报销20151月—201512月份的入托费。

2.夫妻双方为我校教职工,以女方为主办理报销。

3. 入托费报销以正式入托年龄计算。

4.经校工会妇委会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四、要求:

1.各分工会通知相关教职工(含男教职工及在外进修学习者),由女工委员或专人收齐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子女入托(含校内、外)的收费单据,汇总并认真审核后填写《2015年教职工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分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

212111600前报送《2015年教职工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鸿远楼东二楼工会女工部(207-1房间)

联系人:孙秀琴

联系电话:2781970

邮箱:hbsxq@sdut.edu.cn


附件:2015年教职工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xls


                    工会妇委会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