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加紧落实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次数:29
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加紧落实
——校长吕传毅对办理提案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学校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开展了征集教职工代表建议和提案活动。代表的建议和提案有哪些?重点涉及哪些内容?审查后是否全部立案?如何尽快办理落实?为此,学校于5月11日和13日分别召开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吕传毅出席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张宇声分别主持召开会议,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提案办理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分别参加两个会议。
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校工会负责人通报了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分类情况。我校三届一次教代会共收到教职工代表提案177件,本着立案从宽原则,并案后共144件,涉及18个承办单位。根据教代会提案处理程序,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研究整理、审查立案,按照教学、科研、人事、后勤、基建、财务、综合等方面进行了分类,明确了提案办理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提案办理交接工作。会上还确定了10件重点督办提案。
    吕传毅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案工作是落实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从学校内部关系看,包含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四个方面,其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如何利用好教代会提案征集这一形式,真正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引导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这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提案工作是依法办学的具体体现。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法律制度,都对发挥好教代会作用以及做好提案工作提出要求,办理落实好教代会提案是学校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实际举措和具体体现。提案工作是走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教职工通过教代会提案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呈现,这些提案体现了教职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也说明了学校目前工作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些提案是对学校整体或部分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但是更多的提案都涉及到民生需求和教师愿望,群众的呼声没有小事,对此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下大气力抓紧加以解决,让教职工少一些担忧和困难,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事、破难题。
    为扎实做好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他提出五点意见和要求:一是明确问题。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交流,准确把握提案人意图;要学会举一反三,综合分析考虑问题,注重由点及面或化繁为简,协调处理好微观和宏观、办理一件事情和解决一类问题的关系。二是落实责任人员。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是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需要组建跨部门的工作小组,并邀请提案人参与其中,共同研究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三是分类办理。对于今年有条件解决的提案要尽快办理落实,提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越快越好,避免拖沓;对于今年办不完但近期能解决的提案,要划分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向提案人反馈;对于近期因条件不成熟或难以落实解决的提案,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所有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向分管校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反复研究,细化方案措施。四是态度要认真。各承办单位要结合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需求、新条件、新环境,广泛调研,深入研究,顾全大局,竭尽全力办理落实,不能“打太极拳”,不能未经深入调研分析就草率给出办理意见。五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特别是对10件重点督办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要积极进行督办检查,并对其他提案进行个别抽查或全覆盖检查;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自觉接受督办检查,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于10月底前办结提案,及时进行情况反馈。(李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