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浏览次数:33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有关规定,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教师的关心,营造学习优秀教师,争当优秀教师,关心优秀教师的良好氛围,为优秀教师暑期休养和相互学习、交流创造条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组织部分高校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5】28号)精神,2015年暑期,学校工会将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国家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烟台基地。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休养为主,安排一定时间的保健讲座、工作交流考察活动。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交流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的经验、事迹等情况)。
    三、人员条件
    参加休养的人员应是2011年以来获得我校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在职教职工,往年参加过暑期考察活动的人员不再参加今年的休养活动。休养人员须经校医院检查确定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严重慢性疾病。
    四、计划安排
    休养活动以优秀教师为主,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参加休养的人员,由各分工会负责组织推荐,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五、活动经费
    本次休养活动所需经费无需个人承担。
    六、其他
    7月15日前,请各分工会将休养人员纸质报名表送到鸿远楼20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ghwtb@sdut.edu.cn
    参加休养活动人员请于7月20日6点到博大花园东门外集合。
    休养人员报名后,不得自行更换,不得带家属和陪同人员。
    联系人:巩绪发
    联系电话:2780963
    附件   1.1.201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考察活动名额分配表.doc           
           2.2.201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考察活动报名表.doc